# MOFA106178BB 已決標公告

外交部5樓大接待室重新設計裝修與展示櫃訂製

外交部 決標日:106/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家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00,000
原始預算
$ 3,9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外交部
機關代碼 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素霞
聯絡電話 (02)23805306
機關代碼 3.3
單位名稱 外交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人 林素霞
聯絡電話 (02)23805306
傳真號碼 (02)23313683
電子郵件信箱 shlin01@mo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30
原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及效益:建構優質宴會及活動場所,展示我國藝術品及友邦致贈禮品,讓本部大接待室成為足以代表我國之國家級接待場所。 2.品質或特性:作為國家級接待場所,其相關設計及展出應能向訪賓展現我國人文、藝術、政治、經濟、社會等各面向風貌,以期訪賓在短暫造訪行程中,對我國留下深刻印象。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5 17: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若有本案採購標的需求之相關問題,請洽詢本部秘書處管理科鄭嘉麒先生,電話:(02)2348-2130。 2.本次更正事項如下: (1)修正需求說明書第2頁有關廠商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之應備條件 (2)修正投標須知附件-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為106年12月5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為106年12月5日下午5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外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外交部
機關代碼 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素霞
聯絡電話
(02)23805306
機關代碼
3.3
單位名稱
外交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人
林素霞
聯絡電話
(02)23805306
傳真號碼
(02)23313683
電子郵件信箱
shlin01@mo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30
原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及效益:建構優質宴會及活動場所,展示我國藝術品及友邦致贈禮品,讓本部大接待室成為足以代表我國之國家級接待場所。 2.品質或特性:作為國家級接待場所,其相關設計及展出應能向訪賓展現我國人文、藝術、政治、經濟、社會等各面向風貌,以期訪賓在短暫造訪行程中,對我國留下深刻印象。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5 17: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若有本案採購標的需求之相關問題,請洽詢本部秘書處管理科鄭嘉麒先生,電話:(02)2348-2130。 2.本次更正事項如下: (1)修正需求說明書第2頁有關廠商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之應備條件 (2)修正投標須知附件-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為106年12月5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為106年12月5日下午5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外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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