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08049CB 已決標公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設置快照機」案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決標日:109/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7,8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機關代碼 3.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32986
機關代碼 3.3.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F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32986
傳真號碼 (02)23432961
電子郵件信箱 cmyeh@boc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31 10:00
開標地點 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5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3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快照機等相關行業廠商,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每次拍照費用不得高於新臺幣120元,並應挈發發票或收據,倘欲調整費用應先徵得機關同意。得標廠商須於機關上班時間內派遣至少2名員工駐點機關提供協助拍攝照片之服務,詳草約。 2.本案招標文件如有修正或補充,將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網站(www.pcc.gov.tw)公告,投標廠商請於本案公告期間持續注意有無修正或補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3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32986
機關代碼
3.3.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F
聯絡人
葉先生
聯絡電話
(02)23432986
傳真號碼
(02)23432961
電子郵件信箱
cmyeh@boc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31 10:00
開標地點
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5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3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從事快照機等相關行業廠商,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每次拍照費用不得高於新臺幣120元,並應挈發發票或收據,倘欲調整費用應先徵得機關同意。得標廠商須於機關上班時間內派遣至少2名員工駐點機關提供協助拍攝照片之服務,詳草約。 2.本案招標文件如有修正或補充,將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網站(www.pcc.gov.tw)公告,投標廠商請於本案公告期間持續注意有無修正或補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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