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其他888 Progress Ave., Scarborough, ON M1H 2X7 Canada
電子郵件信箱
huntertoronto@oca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招標機關得按本案契約條件與每月契約價金,展延契約期限至115年4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駐國外機構名稱
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中心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8 Progress Ave., Scarborough, ON M1H 2X7 Canada
截止投標
2025年1月10日17:00 (多倫多時間)
開標時間
2025年1月10日17:05 (多倫多時間)
七、廠商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前親送或郵寄至本中心。
八、投標廠商需為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立案之公司(需出示公司立案之文件)
九、本案屬駐外機構辦理之採購,投標標價幣別及價金支付幣別均為加幣。
開標地點
888 Progress Ave., Scarborough, ON M1H 2X7 Canada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8 Progress Ave., Scarborough, ON M1H 2X7 Canada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國外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立案之公司(需出示公司立案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2025年場地清潔維護契約書:
●駐多倫多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中心(以下簡稱甲方)及得標廠商(以下簡稱乙方)同意簽訂本契約。
●本案標的為甲方之場地清潔勞務,甲方地址:888 Progress Ave. Scarborough Ontario M1H 2X7 Canada,室內面積約19,136平方英呎。
●本契約期間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契約價金:按月計算,清潔所需用品(如香精及清潔藥水等)與打掃工具,由乙方自備;至垃圾袋及洗手間所需廁紙、擦手紙及洗手乳等消耗品,由甲方提供;另於每月例行清潔外,甲方可視需要,要求乙方提供小清潔與大清潔。
●乙方清潔勞務內容:
(一)每週五次小清潔
1.每星期六、日、一、四、五晚上6時30分時以後開始清潔
2.小清潔範圍:(1)洗手間--清潔垃圾及地板;(2)教室--清潔垃圾及地板;(3)走廊--清潔地板;(4)大廳--清潔地板及大門玻璃;(5)廚房--清潔流理台及水槽
(二)每週一次大清潔:
1.每星期三下午4時開始清潔
2.大清潔範圍:(1)辦公室--清潔垃圾及吸塵;(2)大禮堂--清潔垃圾及地板;(3)洗手間--清潔垃圾及地板;(4)教室--清潔垃圾及地板;(5)大廳--清潔地板及大門玻璃;(6)廚房--清潔流理台及水槽;(7)圖書館及辦公室--清潔垃圾及地板
(三)每日洗手間所需消耗品之更新,以及垃圾之清除。
(四)乙方應提供足夠之人力及器具,確保清潔工作之按時完成。
●甲方得因業務需要,以電話通知乙方調整清潔時間,乙方應予以配合。如涉及清潔內容之加強(由小清潔改為大清潔),由甲方支付費用差額。
●乙方應對其所僱人員負監管責任,倘有下列行為,甲方得片面終止本契約;如致甲方受有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一)擅自使用或破壞甲方所屬中心場地及設施。
(二)窺探甲方所屬業務秘密。
(三)因執行本契約工作而得知甲方所屬業務秘密,而未主動告知甲方。
(四)違反加拿大法令之刑事行為。
(五)其他經甲方認定屬重大違失行為者。
●乙方執行清潔工作需填寫人員簽到表,甲方於乙方完成清潔工作之次工作日檢查清潔工作是否符合契約書內容,倘乙方之清潔工作經甲方認定不合標準者,甲方得扣除該日清潔費用之單價。每月經甲方認定不合標準之次數累積達三次者,甲方得片面終止本契約。
●甲乙一方如擬終止本契約,應於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契約第七條及第八條所訂情形者,不在此限。
●倘履約期間遇疫情、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由致中心未對外開放,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改為每週至甲方場所清潔2次;每次清潔價金給付計算方式為:每月價金乘以12個月除以52週再除以6日。
●本契約期間屆滿後,甲方得依需要按原契約條件及每月契約價金,與乙方延長履約期間至2026年4月30日。
●倘2025年僑務委員會相關預算遭刪除,本契約隨即終止;另,預算若遭刪減,依核定預算金額重新議定契約之價金及內容。
二、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其標價超過預算金額(以加幣為準)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第一次招標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第二次及以後之招標則無合格投標廠商家數限制。
四、本案預算金額為加幣39,966元,臺北時間114年1月6日臺灣銀行網站加幣對新臺幣即期賣出匯率(1:22.94)估算約為新臺幣916,820元
五、本案採購金額為加幣49,957.50元, 臺北時間114年1月6日臺灣銀行網站加幣對新臺幣即期賣出匯率(1:22.94)估算約為新臺幣1,146,025元
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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