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17樓
電子郵件信箱
weifang@oca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在新臺幣150萬元之額度內,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給付方式,向廠商採購本契約標的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秘書室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僑務委員會)至本會秘書室庶務出納科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秘書室採購科。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1至112年度委託代購公務國際機票及提供相關服務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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