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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3樓0311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5年12月18日或採購契約金額用罄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分為4項採複數決標,分別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本案4項內容相同,每家廠商至多僅限得標1項,4項分別以A、B、C、D代號代表,予以區隔,並依序決標。
二、全案預算金額共計為新臺幣(以下同)1,800萬元,每一項預算皆為新臺幣450萬元,廠商投標不須註明投標項次或代號,報價以一項預算金 額為上限,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
三、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四、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交通部政風處: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電話:(02)23492543。
五、業務承辦人員:路政及道安司陳瑋澤先生/電話:02-23492841;採購承辦人員:秘書處陳彙怡、尤玉秋小姐/電話:02-23492412、02-2349241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_2
強化駕駛及行人用路安全整合宣導採購B
品項名稱_3
強化駕駛及行人用路安全整合宣導採購C
品項名稱_4
強化駕駛及行人用路安全整合宣導採購D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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