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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交通部0311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1樓收發室(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19日,或採購契約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分為5項採複數決標,分別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本案5項內容相同,每家廠商至多僅限得標1項,5項分別以A、B、C、D、E代號代表,予以區隔,並依序決標。
二、全案預算金額共計為新臺幣(以下同)1,962萬5,000元,每一項預算皆為新臺幣392萬5,000元,廠商投標不須註明投標項次或代號,報價以一項預算金額為上限,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
三、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四、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交通部政風處: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電話:(02)23492543。
五、業務承辦人員:路政及道安司陳瑋澤先生/電話:02-23492841;採購承辦人員:秘書處陳彙怡小姐/電話:02-2349241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