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18-S02Y 已決標公告

110年「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 調查表件、調查報告書印製及郵寄採購案

交通部 決標日:111/0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維中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6,000
原始預算
$ 280,000
底價金額
$ 273,000
決標折數
97.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
機關代碼 3.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宇涵
聯絡電話 (02)23492719
機關代碼 3.15
單位名稱 統計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人 趙宇涵
聯絡電話 (02)23492719
傳真號碼 (02)23119669
電子郵件信箱 yhchao@mo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6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11樓11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分類 專業印刷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30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繳稅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學校),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學校),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依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填註聲明事項,其中第1項至第7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餘詳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 5.投標廠商如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者,必須持有法人登記及國稅局免納稅證明文件。 本次為第2次招標,不受投標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
機關代碼 3.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宇涵
聯絡電話
(02)23492719
機關代碼
3.15
單位名稱
統計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人
趙宇涵
聯絡電話
(02)23492719
傳真號碼
(02)23119669
電子郵件信箱
yhchao@mo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6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11樓11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分類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30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繳稅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學校),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含公立學校),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依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填註聲明事項,其中第1項至第7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餘詳投標廠商聲明書附註。 5.投標廠商如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者,必須持有法人登記及國稅局免納稅證明文件。 本次為第2次招標,不受投標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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