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11V 已決標公告

交通部107年度文書事務暨檔案業務委外

交通部 決標日:106/10/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範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00,000
原始預算
$ 5,970,000
底價金額
$ 5,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
機關代碼 3.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君怡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2446
機關代碼 3.15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1段50號
聯絡人 鄭君怡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2446
傳真號碼 (02)23318066
電子郵件信箱 daphne@mo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9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採購案契約期滿後續擴充之權利,即機關得評估廠商實際履約情形,決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1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事宜(契約內容須調整或變更時,機關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97萬元整,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權利向機關求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2 10:00
開標地點 本部1101會議室(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1段50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營業項目登記為資料處理服務業之廠商 一、投標廠商須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三、檢附標價清單及詳細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
機關代碼 3.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君怡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2446
機關代碼
3.15
單位名稱
總務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1段50號
聯絡人
鄭君怡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2446
傳真號碼
(02)23318066
電子郵件信箱
daphne@mo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9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採購案契約期滿後續擴充之權利,即機關得評估廠商實際履約情形,決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1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事宜(契約內容須調整或變更時,機關亦得以重新議價方式辦理),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97萬元整,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權利向機關求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1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2 10:00
開標地點
本部1101會議室(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1段50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營業項目登記為資料處理服務業之廠商 一、投標廠商須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三、檢附標價清單及詳細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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