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606V 已決標公告

「交通科技管理與發展計畫(2/3)」案

交通部 決標日:105/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季鈞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5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7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
機關代碼 3.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饒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49287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
單位名稱 科技顧問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人 饒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492873
傳真號碼 (02) 23122476
電子郵件信箱 tcjao@mo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研究案於履約期限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得標廠商以本招標規格書(委託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與重點)及105年度本計畫期末審查之建議為內容,提出106年度之委託計畫申請書,經本部認可後議價續約;後續擴充1次,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82萬元(後續擴充金額以當年度法定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10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1 10:00
開標地點 本部1101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 (一)投標廠商須提出下列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 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上述相關證明,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二)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三)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亦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四)標價清單。 (五)建議書、簡報及其電子檔光碟片(含建議書、簡報)。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8/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
機關代碼 3.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饒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49287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
單位名稱
科技顧問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人
饒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492873
傳真號碼
(02) 23122476
電子郵件信箱
tcjao@mo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研究案於履約期限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得標廠商以本招標規格書(委託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與重點)及105年度本計畫期末審查之建議為內容,提出106年度之委託計畫申請書,經本部認可後議價續約;後續擴充1次,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82萬元(後續擴充金額以當年度法定預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10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1 10:00
開標地點
本部1101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令得提供本標案之相關廠商。 (一)投標廠商須提出下列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 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上述相關證明,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得以准予投標之公函(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二)於本案投標日期內,投標廠商正受政府採購公報停權處分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三)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10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亦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四)標價清單。 (五)建議書、簡報及其電子檔光碟片(含建議書、簡報)。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8/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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