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陳宥任07-5219000-5131/藍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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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02550@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開標室(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預估至「高雄港旅運中心2期裝修暨管理系統整合統包工程」完成驗收(預估至115年3月31日止)及移交作業後(預估60日)且無契約應辦事項止。另詳審查說明書及監造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工期未逾1年,契約價金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服務費用。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三擇一)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電機技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
(二)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須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倘無者應提合作同意書:
1.投標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投標廠商專門技能人員至少須具備「電機技師」及「開業建築師」,倘無同時兼具前述二項專門技能人員,視所欠缺必須具備之專門技能人員為合作對象。
2.投標廠商:「電機技師事務所」
且須具有合作專門技能人員:「開業建築師」
3.投標廠商:建築師事務所者
且須具有合作專門技能人員:「電機技師」
(三)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註: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是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依公司法第392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發給登記證明書,均屬之。)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5)切結書1、切結書2(專業技師皆需填切結書2)。
(6)「電機技師」之證明文件: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B.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C.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合作同意書」。(非屬合作對象者免附)
(7)「開業建築師」之證明文件:
A.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B.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C.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合作同意書」。(非屬合作對象者免附)
2.投標廠商如屬電機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切結書2 (屬合作同意書者之專門技能人員免付)。
(4)合作對象為「開業建築師」之證明文件:
A.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B.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C.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合作同意書」。(非屬合作對象者免附)
3.投標廠商如屬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切結書2 (屬合作同意書者之專門技能人員免付)。
(4)「電機技師」之證明文件: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影本。
B.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C.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合作同意書」。(非屬合作對象者免附)
4.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5.前述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郵購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 (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其他: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219000-5131陳宥任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 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本案先於114年5月20日上午10時整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本公司另行通知評選日期。
114年5月7日第一次更正公告如下:增加勾選投標須知二十五、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6)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