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謝秉諺07-5219000-5116/藍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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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02550@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廠商工作狀況若獲機關肯定,經雙方同意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經費為新台幣65,000,000元(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24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一) 單獨投標廠商:
1、J101110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之公司
2、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共同投標廠商(以下資格須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3、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投標廠商投標搭配組合應如下所列擇一:
(1)綜合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業。
(2)綜合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3)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三)廠商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缺少任何一項視為資格不符) ,詳如投標須知六十四規定。
三、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外國廠商:
(1)J101110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之公司
(2)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2、共同投標外國廠商(以下資格須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國內廠商所提供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國外廠商所提供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3)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投標廠商投標搭配組合應如下所列擇一:
A.綜合營造業%2B工程技術顧問業。
B.綜合營造業%2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C.工程技術顧問業%2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廠商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缺少任何一項視為資格不符) ,詳如投標須知六十八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郵購方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國際郵資10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219000-5116 謝秉諺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 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本案先於115年4月22日上午10時整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本公司另行通知評選日期。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履約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
①臺灣地區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受雇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指 數調整,就「土方管制及推整」之人員薪資部分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
②特定個別項目物價「鋼筋指數」及「預拌混凝土指數」,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
115年4月7日第一次更正公告如下:本案係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款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需經議價程序,始有決標金額(契約金額),故原招標規範書附件三「共同投標協議書」之第三點 「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及其比率」更正為「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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