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eyen@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雄市⿎⼭區蓬萊⼆路1號開標室(⾼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送達⾼雄市⿎⼭區蓬萊路1-2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預估至115年3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資格:
需具備下列任一營業項目: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I102010投資顧問業。 I103060管理顧問業。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並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註: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而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取代之。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是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依公司法第392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發給登記證明書,均屬之。)
2.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另應增加檢附下列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
1.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請註明「臺
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
郵資10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1-20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2.電⼦領標。
其他: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158郭英琦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
查處⾼雄調查站」。
5. 本案投標文件使⽤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
⽤英文。
※本案先於114年3⽉10⽇上午11時整進⾏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本公司另⾏通
知評選⽇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