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S201681 已決標公告

110年電腦設備維護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9/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烽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70,000
原始預算
$ 2,491,509
底價金額
$ 2,330,000
決標折數
84.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月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1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黃月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1
傳真號碼 (07)5311810
電子郵件信箱 T02561@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良好,機關得邀請廠商續約一年,採議價方式辦理,並以一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17
原公告日 109/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3 09: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1: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需有電腦資訊或與本購案相關業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之核准函、登記表、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購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已不接受現場面購,改為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方式。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652,羅秋香小姐。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不及於110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決標翌日起一年)。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履約能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須提供曾完成與本標案維護標的物類似之電腦及CCTV相關設備維護或建置等契約相關內容和標的物明細影本,標的物明細應包含有電腦及CCTV相關設備(或是二者為獨立契約皆可),且必須有完工驗收證明文件。 2.派駐勞工所需證照:具備微軟資料庫Microsoft Database Administration Fundamental 證照、Microsoft MCP或MCSE 其中一種證照、無線射頻RFID相關證照、CCTV電源管理所需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軟體應用相關乙級以上證照、電腦硬體裝修相關丙級以上證照、主機板維修相關工業電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於109年12月16日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廠商資格摘要,廠商納稅證明文字缺漏,補充於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月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1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黃月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1
傳真號碼
(07)5311810
電子郵件信箱
T02561@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良好,機關得邀請廠商續約一年,採議價方式辦理,並以一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17
原公告日
109/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3 09: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1: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需有電腦資訊或與本購案相關業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之核准函、登記表、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購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已不接受現場面購,改為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方式。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652,羅秋香小姐。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不及於110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決標翌日起一年)。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履約能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須提供曾完成與本標案維護標的物類似之電腦及CCTV相關設備維護或建置等契約相關內容和標的物明細影本,標的物明細應包含有電腦及CCTV相關設備(或是二者為獨立契約皆可),且必須有完工驗收證明文件。 2.派駐勞工所需證照:具備微軟資料庫Microsoft Database Administration Fundamental 證照、Microsoft MCP或MCSE 其中一種證照、無線射頻RFID相關證照、CCTV電源管理所需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軟體應用相關乙級以上證照、電腦硬體裝修相關丙級以上證照、主機板維修相關工業電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於109年12月16日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廠商資格摘要,廠商納稅證明文字缺漏,補充於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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