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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良好,機關得邀請廠商續約一年,採議價方式辦理,並以一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需有電腦資訊或與本購案相關業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之核准函、登記表、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郵購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已不接受現場面購,改為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方式。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652,羅秋香小姐。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
5.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不及於110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決標翌日起一年)。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履約能力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須提供曾完成與本標案維護標的物類似之電腦及CCTV相關設備維護或建置等契約相關內容和標的物明細影本,標的物明細應包含有電腦及CCTV相關設備(或是二者為獨立契約皆可),且必須有完工驗收證明文件。
2.派駐勞工所需證照:具備微軟資料庫Microsoft Database Administration Fundamental 證照、Microsoft MCP或MCSE 其中一種證照、無線射頻RFID相關證照、CCTV電源管理所需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軟體應用相關乙級以上證照、電腦硬體裝修相關丙級以上證照、主機板維修相關工業電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於109年12月16日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廠商資格摘要,廠商納稅證明文字缺漏,補充於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