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2588@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或高雄郵政9-1號信箱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備下列其中1項均可參與投標,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請註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貼足回郵郵票65元 (限掛)之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即寄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
4.請於108年12月25日先至工作現場詳細查勘、切實瞭解實際情形精確估算,得標後廠商不得以詳細價目表與單價分析表工作項目及工料數量漏列或所列不足而提出增加工作項目、工料數量、及加價補償或延長工期之要求。
其它
1.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7-8314183轉126葉添喜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