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柯伯暉(#3612)/史佩真(#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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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伯暉(#3612)/史佩真(#6737)
電子郵件信箱
tina81916@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標單箱。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佈署及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且登記從事有關「電腦或資訊相關」之業務。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基本資格:
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且登記從事有關「電腦或資訊相關」之業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檢附在當地國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其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方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國際郵資10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219000#3612 柯伯暉先生。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雄調查站」。
5.於115年6月11日新增及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異動:
1.「投標廠商審查登記表」(異動內容:審查項目新增押標金,答標書修改為答標書及其佐證文件)。
2.「招標文件清單」(異動內容:新增「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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