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wyl@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開標室(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標單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資訊軟體及電腦設備安裝」之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請註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貼足回郵郵票65元 (限掛)之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8-6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
二、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219000轉3619胡仲捷先生。
2.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3.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5個工作天內提出汰換規劃書供機關審核,機關審核通過後經機關發函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依汰換規劃書暨需求說明書完成交貨安裝並確保可正常運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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