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0P17003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高效率節能燈具採購案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9/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輔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73,688
原始預算
$ 18,271,950
底價金額
$ 14,500,000
決標折數
68.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淺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2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藍淺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2
傳真號碼 (07)5311810
電子郵件信箱 T02550@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9/13
原公告日 106/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9號秘書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20 09:00
開標時間 106/09/20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開標室(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標單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或「F113020電器批發業」之廠商。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 、廠商須有納稅。 四、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五、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檢附資格文件同二、三、四。 (二)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 國外廠商需經由營業代理廠商參加投標者,需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營業代理授權書」,「營業代理授權書」代理內容包含:報價、投標、比減價格、條款及簽署契約、請領契約價款,請於投標時一併投遞。 六、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及六十八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45元、國際郵資10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9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財物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它 1. 招標規範書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492涂耕岳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 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更正「106年度高效率節能燈具採購案」之招標規範書,有關修訂條款內容,詳修正前後對照表。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符合採購規格相關試驗報告文件(兩年內檢測之日期為限)予各分公司審查,並於下列期限內分別將採購標送至以下地點: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自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依指定地點交貨。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臺北港營運處」,自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高效率高壓鈉氣路燈燈具標的數量500組送達臺中港務分公司材料配件庫(臺中市梧棲區臨海路83-12號)交貨。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付剩餘標的數量(餘詳招標規範書)。 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指定地點交貨。 (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淺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2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藍淺香
聯絡電話
(07)5219000#6732
傳真號碼
(07)5311810
電子郵件信箱
T02550@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9/13
原公告日
106/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9號秘書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20 09:00
開標時間
106/09/20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開標室(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標單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或「F113020電器批發業」之廠商。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 、廠商須有納稅。 四、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五、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一)檢附資格文件同二、三、四。 (二)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 國外廠商需經由營業代理廠商參加投標者,需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營業代理授權書」,「營業代理授權書」代理內容包含:報價、投標、比減價格、條款及簽署契約、請領契約價款,請於投標時一併投遞。 六、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及六十八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45元、國際郵資10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9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財物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它
1. 招標規範書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492涂耕岳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 本公司檢舉信箱:ethic@twport.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3 ※更正「106年度高效率節能燈具採購案」之招標規範書,有關修訂條款內容,詳修正前後對照表。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符合採購規格相關試驗報告文件(兩年內檢測之日期為限)予各分公司審查,並於下列期限內分別將採購標送至以下地點: 1.「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自決標次日起40日曆天內依指定地點交貨。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臺北港營運處」,自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高效率高壓鈉氣路燈燈具標的數量500組送達臺中港務分公司材料配件庫(臺中市梧棲區臨海路83-12號)交貨。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付剩餘標的數量(餘詳招標規範書)。 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指定地點交貨。 (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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