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chchou@kpld.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廠商工作狀況若獲機關肯定,經雙方同意以原契約內容及價金,後續擴充之期間為1年,後續擴充以2次為限,第1次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第2次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3樓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開標地點
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鹽埕郵局5-9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廠商資格摘要
(1) 具有丙級以上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者。
(2)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之核准函、登記表或登記聲明書、均屬之)。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管理處現購。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政策,建議採電子領標方式。
2.郵購方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本公司管理處(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採購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19000分機1105盧小姐。
2.本公司檢舉信箱:kpld-ethic@kpld.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2。
3.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止(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亦視為合約終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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