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wyl@twport.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鹽埕郵局5-9號郵政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履約期限
※604、605、606、607室內裝修工程
應於決標日起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6年11月30日,餘詳施工規範(需配合駁二共創中心規定施工)。
※703、704室內裝修工程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7年1月10日,餘詳施工規範(需配合駁二共創中心規定施工)。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具室內裝修施工資格之室內裝修業(需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中所營事業項目需具有「室內裝修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 」,其名稱應標示室內裝修字樣。
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應具下列(1)或(2)資格之一:
(1)領有建築師或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
(2)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其為領得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技術士證者,應分別增加四十小時及六十小時以上,有關混凝土、金屬工程、疊砌、粉刷、防水隔熱、面材舖貼、玻璃與壓克力按裝、油漆塗裝、水電工程及工程管理等訓練課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管理處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國際郵資10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4樓本公司管理處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採購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它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19000分機2105 鄭凱文。
2.本公司檢舉信箱:kpld-ethic@kpld.com.tw;檢舉電話07-213696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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