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S250651 已截止

115年度高雄營運所環境清潔維護作業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4/12/31 截止日:115/0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052,604

押標金
$ 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1/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幼蕓/黃郁淇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涂幼蕓/黃郁淇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08:00
開標時間 115/01/06 09: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合法參與投標並於得標時確實履行合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合法參與投標並於得標時確實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一年,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有J101010(營業項目代碼)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1)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2)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20 事業處⾼雄營運所 黃郁淇 ⼩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電子領標憑據。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5.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 6.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本案採資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8.如為線上繳納押標⾦,請檢附繳納證明(如匯款證明等)。 9.本標案符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得依該辦法第七條規定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10.更正招標文件:更正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幼蕓/黃郁淇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涂幼蕓/黃郁淇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6 08:00
開標時間
115/01/06 09: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合法參與投標並於得標時確實履行合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合法參與投標並於得標時確實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次日起一年,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有J101010(營業項目代碼)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1)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2)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20 事業處⾼雄營運所 黃郁淇 ⼩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電子領標憑據。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5.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 6.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本案採資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8.如為線上繳納押標⾦,請檢附繳納證明(如匯款證明等)。 9.本標案符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得依該辦法第七條規定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10.更正招標文件:更正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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