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S250441 已決標公告

工作船引擎設備修理長期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鴻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577
原始預算
$ 10,481,390
底價金額
$ 9,260,000
決標折數
9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幼蕓/鄭吉良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涂幼蕓/鄭吉良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1 09: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如質如期執行順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如質如期執行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預定第一個個案履約標的開工日起算一年。(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CD01070商港區船舶小修業或CD01080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三者之一)工作營業項目者,方可參與投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1)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敘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2)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39 鄭吉良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電子領標憑據。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3次公開招標公告,無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可開標。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文字為中文(正體字)。 7.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本案採資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9.採電子匯款者,需檢附匯款證明。 10.本案係第3次招標,前已購領招標文件廠商得附第1次或第2次的收據或電子憑據,向本公司換領第3次招標文件,需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敘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幼蕓/鄭吉良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涂幼蕓/鄭吉良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1 09: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如質如期執行順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如質如期執行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預定第一個個案履約標的開工日起算一年。(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CD01070商港區船舶小修業或CD01080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三者之一)工作營業項目者,方可參與投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1)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敘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2)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39 鄭吉良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電子領標憑據。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3次公開招標公告,無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可開標。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文字為中文(正體字)。 7.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本案採資格與價格⼀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9.採電子匯款者,需檢附匯款證明。 10.本案係第3次招標,前已購領招標文件廠商得附第1次或第2次的收據或電子憑據,向本公司換領第3次招標文件,需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敘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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