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S250301 已決標公告

臺中港工作船渠東岸浮動碼頭新建工程設計監造工作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0,000
原始預算
$ 4,288,106
底價金額
$ 4,1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涂幼蕓/陳安偉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1523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涂幼蕓/陳安偉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1523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7 09:00
開標時間 114/05/27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行政處秘書科(採購單位)。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臺中港工作船渠東岸浮動碼頭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之各項工程標案完工驗收結算止,且無待辦事項。餘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列A或B之各項資料: A.投標廠商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B.投標廠商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規範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3.採電子領標者,需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523管理處船機科 陳安偉先⽣。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投標標價清單及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資格繳驗證件表(廠商資格文件)、電子領標憑據、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3.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評選、公開勘選優勝廠商。 4.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5.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 6.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 ⽌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涂幼蕓/陳安偉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1523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涂幼蕓/陳安偉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12#1523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7 09:00
開標時間
114/05/27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行政處秘書科(採購單位)。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臺中港工作船渠東岸浮動碼頭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之各項工程標案完工驗收結算止,且無待辦事項。餘詳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應提送之資格文件項目如下列A或B之各項資料: A.投標廠商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B.投標廠商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項均視為資格不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規範書。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3.採電子領標者,需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523管理處船機科 陳安偉先⽣。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投標標價清單及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資格繳驗證件表(廠商資格文件)、電子領標憑據、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3.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評選、公開勘選優勝廠商。 4.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5.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 6.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 ⽌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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