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S240271 已決標公告

「溫室氣體盤查及輔導」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0,000
原始預算
$ 900,000
底價金額
$ 7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劉子溢、涂幼蕓
聯絡電話 (07)5331199#1522#1612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劉子溢、涂幼蕓
聯絡電話 (07)5331199#1522#1612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5/31
原公告日 113/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6 13:00
開標時間 113/06/06 14: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求本案順利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求本案順利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 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詳本案工作說明書三、專案時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顧問性質採購故無採用物價調整指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須列有I103060 管理顧問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之一者(廠商登記係提供分公司等附屬公司時得以總(本)公司所營事業資料輔佐)。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企劃書1式12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補充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其他:詳如本案工作說明書三、專案時程。 3.本契約所稱⽇(天)數,除已明定為⽇曆天或⼯作天者外,係以⽇曆天計算。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522勞安室 劉子溢先生。 2.另基於本案屬未達公告⾦額之勞務採購,決標原則將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由評審委員會依據廠商提供之企劃書及評審須知與本招標文件規定予以評審。 3.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企劃書1式12份。 4.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7.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因工作說明書之企劃書份數誤植為8份,爰更正為12份。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5
聯絡人
劉子溢、涂幼蕓
聯絡電話
(07)5331199#1522#1612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行政處秘書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劉子溢、涂幼蕓
聯絡電話
(07)5331199#1522#1612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590@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5/31
原公告日
113/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6 13:00
開標時間
113/06/06 14: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求本案順利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求本案順利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 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詳本案工作說明書三、專案時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顧問性質採購故無採用物價調整指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須列有I103060 管理顧問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之一者(廠商登記係提供分公司等附屬公司時得以總(本)公司所營事業資料輔佐)。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企劃書1式12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補充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其他:詳如本案工作說明書三、專案時程。 3.本契約所稱⽇(天)數,除已明定為⽇曆天或⼯作天者外,係以⽇曆天計算。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其他: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522勞安室 劉子溢先生。 2.另基於本案屬未達公告⾦額之勞務採購,決標原則將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由評審委員會依據廠商提供之企劃書及評審須知與本招標文件規定予以評審。 3.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企劃書1式12份。 4.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6.本案投標使⽤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7.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因工作說明書之企劃書份數誤植為8份,爰更正為12份。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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