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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 秘書科標箱。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目須列有相關項目之一者):
(1)、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2)、鋼鐵鑄造業
(3)、鋼材二次加工業
(4)、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5)、熱處理業
(6)、表面處理業
(7)、機械設備製造業
(8)、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9)、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10)、商港區船舶小修業
(11)、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
(12)、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14)、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
(15)、電纜安裝工程業
(16)、機械安裝業
(17)、各種機械按裝及買賣業務
(18)、各種機械設計業務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類似標案契約書及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2、 類似實務案例施工說明書及完成圖說(已完成實績)。
3、 有關鋼骨結構實務案例施工說明書及完成圖說(已完成實績)。
其他:第7條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2.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係以工作天計算。
(1)、履約期限以工作天計者,雨天並經監造單位或監工認定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者,得不計工作天。其計算方式如下:上下午均屬晴天或陰天,以一工作天計;上午晴天或陰天,下午雨天,以半工作天計;上午雨天,無論下午為雨天、陰天或晴天,均不計為工作天。
(2)、履約期限以工作天計者,受下列原因影響致全部工程停工,得不計工作天,其事由未達半日者,以半工作天計;逾半日未達1日者,以1工作天計。
a. 因取得用地、拆遷障礙物、測釘中心樁及遷移電力、電信、給水、圳路、 瓦斯、油管等設備影響,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作業不能進行者。
b.因辦理變更設計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不能進行者。但經機關通知照常依指示施工者不在此限。
c.因機關供應之材料或機具未運達工地或可歸責於機關之原因,致全部工程或要徑作業不能進行者。
d.因停電、停水致要徑作業不能進行者。必要時得要求承攬廠商提出證明文件,經機關認定。
1.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並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自備口罩及其他防疫作為。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3-9965121#346 蘇澳營運所 黃俊彬 先生。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含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5.本案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6.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