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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繼續採購需求,依照原契約條款、原單價及原契約價金給付上限新臺幣5,380,866元整(含稅)換文續約(一年),續約以一次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會議室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及履約義務與施工品質。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於得標後能履行訂約及履約義務與施工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計1年止,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節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總噸位400噸以上鋼殼船舶水線下船體外板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承作船舶型號及完成工作之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承作船舶型號及完成工作之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提出下列6項人力資格證明文件供審,未提出者以不合格論:
5-1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甲、乙、丙級) 技術士證。
5-2氧乙炔熔接裝置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5-3 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技術士證。
5-4架空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技術士證。
5-5缺氧作業主管合格證書影本。
5-6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受字數限制節錄,於附加說明詳述)
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履約期間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計1年止,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契約期限屆滿,未完成工作仍由原廠商依原契約基準工期及單價繼續承作未完成部分。)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需提出下列6項人力資格證明文件供審,未提出者以不合格論:
5-1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甲、乙、丙級) 技術士證。
5-2氧乙炔熔接裝置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5-3 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技術士證。
5-4架空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技術士證。
5-5缺氧作業主管合格證書影本。
5-6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以上5-1、5-2、5-3項人員均不得為同一人,技術人員除檢附技術證照於開標日為有效期之證明文件(如回訓證書)外,需付受雇資料(勞保或繳稅證明等證明),證明上述人員為投標廠商公司員工,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以上證照人員須於現場執行工作,廠商如因業務需求需更換現場合格人員,需先將更換人員證件送機關認可,方可施工;廠商如以不合格人員充任以違約論,機關得終止合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其他說明
1.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
2.特別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51 王崑豐 先生。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特別規範。
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範及減少群聚感染風險,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並請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自備口罩及其他防疫作為。
5.招標文件郵購方式: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99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財物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6.本案投標使用文字應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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