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S190321 已決標公告

廢油混合物、廢滑油清除及處理工作(長期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京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8,800
原始預算
$ 766,500
底價金額
$ 681,200
決標折數
70.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37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37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369@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05 09:00
開標時間 108/06/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合約自簽約次日起1年,詳採購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從事與標的相關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二者兼具之廠商,若投標廠商僅具清除(或處理)資格之一者,投標廠商需洽第三協力廠商具處理(或清除)資格者辦理本標的處理(或清除)工作。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附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具有廢棄物清除業 (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廢油混合物(D-1799) 及廢潤滑油(D-1703)許可證,若投標廠商僅具有清除(或處理)許可證之一者,投標廠商需出具第三協力廠商處理(或清除)許可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58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財物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它 1.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306 高雄營運所 施周政 先生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書及施工說明書等招標文件。 3. 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倘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議、比價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37
機關代碼
3.15.86.5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聯絡人
郭千綺
聯絡電話
(07)5331199#1637
傳真號碼
(07)5310202
電子郵件信箱
T80369@tipcmarine.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05 09:00
開標時間
108/06/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合約自簽約次日起1年,詳採購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從事與標的相關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二者兼具之廠商,若投標廠商僅具清除(或處理)資格之一者,投標廠商需洽第三協力廠商具處理(或清除)資格者辦理本標的處理(或清除)工作。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附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具有廢棄物清除業 (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廢油混合物(D-1799) 及廢潤滑油(D-1703)許可證,若投標廠商僅具有清除(或處理)許可證之一者,投標廠商需出具第三協力廠商處理(或清除)許可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面購方式: 請在規定期限內,上班時間向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現購。 2.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58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行政處秘書科 (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財物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它
1.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306 高雄營運所 施周政 先生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書及施工說明書等招標文件。 3. 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倘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議、比價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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