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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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機關1樓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並投入行政處秘書科標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為國內合法登記設立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器安裝業(E60102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機械安裝業(E604010)之一者,可以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以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證明之,並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附加說明
1.郵購方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用新台幣50元),受款人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65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2.電子領標。
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已不接受現場領標,改為電子領標及郵購2種方式。另為減少群聚感染風險,開標當日每一投標廠商僅限1人出席,並請自備口罩。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中港臺港14501號船舶(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其他: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之零配件送達臺中港臺港14501號並辦理查驗,合格後始可安裝(檢附零件清單,若為國外製品請檢附進口證明以供查驗)。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4-26580300 臺中營運所 吳禎展 先生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招標文件。
3. 本案招標方式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倘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議、比價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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