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4S190061 已決標公告

花蓮港務分公司行政大樓4、5樓整建工程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成土木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0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國龍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65
機關代碼 3.15.86.4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聯絡人 林國龍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65
傳真號碼 (03)8340995
電子郵件信箱 lung17@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行政處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四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履約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具備其中一項即符合投標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具合格建築師或土木、結構技師之技術顧問機構、室內(設計)裝修業(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原住民廠商需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技術顧問機構應繳驗附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取得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投標廠商須附具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4.廠商繳稅證明。 5.原住民廠商之相關證明文件。(非原住民廠商者免附) 6.以上資格文件可提送正本或影本,資格文件如有未能提送者,須提出說明並切結係屬法令規定許可者;上該證明文件應裝入「投標封套」,俾本機關據此審理投標文件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購領者,請於招標文件申購日期截止前至本分公司管理科不具名領取(限上班時間)。郵購招標文件者,請書名採購名稱、檢附回郵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72元,一併逕寄本分公司管理科,本分公司於收到後隨即寄發,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2.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之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4.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08年4月2日上午9時0分前,以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未按時寄達視為廢標。 5.廠商對於該採購案之招標規範等相關諮詢及欲索取詳細設計圖者,聯絡電話:03-8325131#2265,工程處營繕科 林國龍先生。 6.本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 7.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370030 傳真:049-2391517 地址:54045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3)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03)8338888 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花蓮港務分公司政風員室:(03)8336343 花蓮國安郵局第23號信箱   免費檢舉電話:0800-381064(非上班時間開放答錄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4
聯絡人
林國龍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65
機關代碼
3.15.86.4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聯絡人
林國龍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65
傳真號碼
(03)8340995
電子郵件信箱
lung17@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行政處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四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履約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具備其中一項即符合投標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具合格建築師或土木、結構技師之技術顧問機構、室內(設計)裝修業(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2.原住民廠商需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技術顧問機構應繳驗附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取得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3.投標廠商須附具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影本)。 4.廠商繳稅證明。 5.原住民廠商之相關證明文件。(非原住民廠商者免附) 6.以上資格文件可提送正本或影本,資格文件如有未能提送者,須提出說明並切結係屬法令規定許可者;上該證明文件應裝入「投標封套」,俾本機關據此審理投標文件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購領者,請於招標文件申購日期截止前至本分公司管理科不具名領取(限上班時間)。郵購招標文件者,請書名採購名稱、檢附回郵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72元,一併逕寄本分公司管理科,本分公司於收到後隨即寄發,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2.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之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4.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08年4月2日上午9時0分前,以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未按時寄達視為廢標。 5.廠商對於該採購案之招標規範等相關諮詢及欲索取詳細設計圖者,聯絡電話:03-8325131#2265,工程處營繕科 林國龍先生。 6.本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 7.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370030 傳真:049-2391517 地址:54045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3)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03)8338888 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花蓮港務分公司政風員室:(03)8336343 花蓮國安郵局第23號信箱   免費檢舉電話:0800-381064(非上班時間開放答錄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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