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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與本案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如電機、電子、通信或資訊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編號為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投標廠商須具備完成與本案類似性質之資通訊、網路、磁碟陣列或監視系統建置案(含無線傳輸及監視錄影系統) 之實績,並提出由機關核發之履約完工「結算驗收證明書」、私人或民營機構之完工證明,以確保本案系統建置穩定品質。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備完成與本案類似性質之資通訊、網路、磁碟陣列或監視系統建置案(含無線傳輸及監視錄影系統) 之實績,並提出由機關核發之履約完工「結算驗收證明書」、私人或民營機構之完工證明,以確保本案系統建置穩定品質。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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