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4P180441 已決標公告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防舷材統一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志成橡膠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422,900
原始預算
$ 64,179,276
底價金額
$ 62,500,000
決標折數
98.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2 - 其他橡膠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璟生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71
機關代碼 3.15.86.4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聯絡人 鄭璟生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71
傳真號碼 (03)8340995
電子郵件信箱 cscheng@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擴充項目以契約項目為限,預估擴充金額新台幣25,820,724元,預估擴充期限至108年11月1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行政處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1 09:00
開標時間 108/02/21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四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分五批交貨並送達指定港口。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載有「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或「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之廠商。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代之)。 3.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提出之資格文件: 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及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外國廠商應提出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如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親自購領者,請於招標文件申購日期截止前至本分公司管理科不具名領取(限上班時間)。郵購招標文件者,請書名採購名稱、檢附回郵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72元,一併逕寄本分公司管理科,本分公司於收到後隨即寄發,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2.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之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4.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08年2月21日上午9時0分前,以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未按時寄達視為廢標。 5.廠商對於該採購案之採購規範等相關諮詢聯絡電話:03-8325131#2271 ,工程處機工科 鄭璟生經理。 6.本案採購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於減價或比減價格時有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權利。餘詳招標文件。 7.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370030 傳真:049-2391517 地址:54045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3)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03)8338888 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花蓮港務分公司政風員:(03)8336343 花蓮國安郵局第23號信箱   免費檢舉電話:0800-381064(非上班時間開放答錄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璟生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71
機關代碼
3.15.86.4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聯絡人
鄭璟生
聯絡電話
(03)8325131#2271
傳真號碼
(03)8340995
電子郵件信箱
cscheng@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擴充項目以契約項目為限,預估擴充金額新台幣25,820,724元,預估擴充期限至108年11月1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行政處管理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1 09:00
開標時間
108/02/21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本分公司四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分五批交貨並送達指定港口。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載有「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或「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之廠商。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代之)。 3.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提出之資格文件: 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及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外國廠商應提出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如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親自購領者,請於招標文件申購日期截止前至本分公司管理科不具名領取(限上班時間)。郵購招標文件者,請書名採購名稱、檢附回郵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郵資72元,一併逕寄本分公司管理科,本分公司於收到後隨即寄發,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分公司概不負責。 2.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之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4.投標文件應於民國108年2月21日上午9時0分前,以郵寄「花蓮港務局郵局第十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行政處行政科,未按時寄達視為廢標。 5.廠商對於該採購案之採購規範等相關諮詢聯絡電話:03-8325131#2271 ,工程處機工科 鄭璟生經理。 6.本案採購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於減價或比減價格時有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權利。餘詳招標文件。 7.受理廠商檢舉之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370030 傳真:049-2391517 地址:54045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 (3)法務部調查局:(02)29177777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03)8338888 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花蓮港務分公司政風員:(03)8336343 花蓮國安郵局第23號信箱   免費檢舉電話:0800-381064(非上班時間開放答錄機)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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