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4E220151 已決標公告

#24板橋上路面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安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27,000
原始預算
$ 5,083,468
底價金額
$ 4,850,000
決標折數
97.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志彬
聯絡電話 (03)8325131#2462
機關代碼 3.15.86.4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聯絡人 吳志彬
聯絡電話 (03)8325131#2462
傳真號碼 (03)8340995
電子郵件信箱 t03904@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8 11: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 (四)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志彬
聯絡電話
(03)8325131#2462
機關代碼
3.15.86.4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聯絡人
吳志彬
聯絡電話
(03)8325131#2462
傳真號碼
(03)8340995
電子郵件信箱
t03904@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8 11: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以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 (四)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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