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4465@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棧4-3庫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郵寄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開標⽅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1)報價單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2)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切結書1及切結書2(詳投標須知)。
(6)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8)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229。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85。〔招標文件購領⽅式〕: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
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後決標。(詳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廉政規定
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電⼦領標規定
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附註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6)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7)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