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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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契約範圍外且與高雄港及各附屬港相關之設計審查、監造等勞務工作。
期間:本案履約及工程採購施作期間。
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500元;參考資料費:新臺幣1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20元。面購:請在規定 期限內平日每天下午5點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 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納。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二號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高雄港辦公室群整修統包工程」規劃設計審查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之各項工作完工驗收結算止且無契約應辦事項,另詳規劃設計審查工作說明書及監造工作說明書相關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具下列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
投標廠商具下列一項資格者以上者,可共同投標,廠商上限為2家,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開標方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廠商提送應徵文件
「應徵申請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報價單」、「切結書1及切結書2」、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者需檢附)、合作同意書(須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者需檢附)等,上述各項文件應徵之內容資料規格、份數及填寫方式,詳招標規範規定。
文件購領期限
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公告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文件內容不明查詢單位
工程諮詢:本分公司工程處設計科王士彥,聯絡電話:07-5622473。
採購招標: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吳祐昀,聯絡電話:07-5622133。
注意
應徵投標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見,截止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其他內容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供廠商閱覽。
(二)開標(資格證件審查)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監造工作說明書P.20新增9.5「取得本服務工作……」、招標規範書P.3~6、P.8、P.22部分文字修正,詳「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二)截止投標時間更正為112年8月3日14時00分;開標時間更正為112年8月3日15時00分。
(三)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免費領取更正後之相關文件。
(四)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更正及新增之招標文件電子檔。
(五)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投標須知P.14~15、P.22及招標規範書P.3~4、P.7、P.9部分文字修正,詳「第二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二)投標須知、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更新為目前最新版本。
(三)截止投標時間更正為112年8月8日14時00分;開標時間更正為112年8月8日16時00分。
(四)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免費領取更正後之相關文件。
(五)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更正及新增之招標文件電子檔。
(六)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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