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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項目及內容:新造船舶規劃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工作與船舶相關技術服務。
(二) 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0萬元。
(三) 擴充期間:至本案契約履約期限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郵寄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 ⿎⼭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最末艘船舶交船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具船舶規劃、設計或監造服務等相關法人、機構或團體。
2. 合法設立之造船技師事務所。
3. 營業項目列有造船顧問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公開招標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開標⽅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
4.報價單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服務建議書。
(1) 廠商如屬「具船舶規劃、設計或監造服務等相關法人、機構或團體者」:
1、設置條例或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具船舶規劃、設計或監造服務)。
2、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2) 廠商如屬「合法設立之造船技師事務所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
(3) 廠商如屬「營業項目列有造船顧問業者」:
1、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修繕科,電話07-5622294。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1。
〔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
〔安衛等費⽤〕:依決標⾦額總價調整各項單價時,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以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為契約單價;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污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契約單價不得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項⽬單價以廠商報價為契約單價。
〔廉政規定〕: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電⼦領標規定〕: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附註〕: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6)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7)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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