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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112,115元整,總採購金額上限新臺幣9,500,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履約項目與原契約相同者,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倘有另行增加合約外之工作項目,則以新增單價方式議價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棧4-3庫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進度,故須收履約保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棧4-3庫,⾼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備EZ02起重工程業或EZ99其他工程業或E604機械工程業之業者。
附加說明
第⼀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
廠商之限制。
〔開標⽅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次投標
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證件封內裝: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二)標單封內裝:勞務採購標單、詳細價⽬表。
餘詳投標須知、勞務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定。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修繕科,電話07-5622338。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3。
〔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營造業承攬⼯程⼿冊影本,應從第1⾴影印⾄第12⾴(其中若含空⽩表格⾴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以銀⾏出具之「押標⾦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負責⼈或代表⼈簽署,加蓋本⾏印信或經理章後⽣效。」,應請該⾏負責⼈或代表⼈簽署,並加蓋該⾏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領標者並請詳閱「電⼦領標注意事項」之電⼦檔。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三)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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