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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履約期間內增購與本契約服務工作有關之服務事項,全案增購金額以新臺幣1,000,00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台幣150元;回信郵資:新台幣80元。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二號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將應徵文件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二路1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依(分)期程,提供22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第一期: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12個月(預估113年8~114年7月);第二期:接續前期10個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
甲級電器承裝業。
並詳招標規範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開標方式
: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其他:廠商提送應徵文件
:
「應徵申請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資格文件」、「報價單」、「服務建議書」、「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等,上述各項應徵文件之內容資料規格、份數及填寫方式,請詳招標規範書規定。
其他:文件購領期限
: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其他: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文件內容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隧道管理中心,電話07-8314183#125。
其他:注意事項
:應徵投標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見,截止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供廠商閱覽。
(二)開標(資格證件審查)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