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3E260351 已決標公告

高雄港117及121號碼頭照明新設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熊熊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96,260
原始預算
$ 4,843,710
底價金額
$ 4,700,000
決標折數
80.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5622246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5622246
傳真號碼 (07)5336819
電子郵件信箱 T04067@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9 11:30
開標時間 115/05/19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棧4-3庫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804⾼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工作天。餘詳契約及施⼯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證件封內裝: 1.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押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6)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7)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6)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之登記執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 (7)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之當年度相關電氣工程公會會員證影本。 (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8)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標單封內裝:⼯程採購標單、詳細價⽬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標單〕。 〔圖說及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電話07-5622246。 〔招標文件購領⽅式〕: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 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投標廠商以銀⾏出具之「押標⾦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負責⼈或代表⼈簽署,加蓋本⾏印信或經理章後⽣效。」,應請該⾏負責⼈或代表⼈簽署,並加蓋該⾏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領標者並請詳閱「電⼦領標注意事項」之電⼦檔。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9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5622246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5622246
傳真號碼
(07)5336819
電子郵件信箱
T04067@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9 11:30
開標時間
115/05/19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棧4-3庫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0,000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804⾼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工作天。餘詳契約及施⼯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證件封內裝: 1.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押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6)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7)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6)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之登記執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 (7)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之當年度相關電氣工程公會會員證影本。 (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8)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標單封內裝:⼯程採購標單、詳細價⽬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標單〕。 〔圖說及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電話07-5622246。 〔招標文件購領⽅式〕: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 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投標廠商以銀⾏出具之「押標⾦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負責⼈或代表⼈簽署,加蓋本⾏印信或經理章後⽣效。」,應請該⾏負責⼈或代表⼈簽署,並加蓋該⾏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領標者並請詳閱「電⼦領標注意事項」之電⼦檔。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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