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工程吳仁捷075622497/採購林芋如0756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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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03760@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本分公司棧4-3庫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 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棧4-3庫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應於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單獨投標廠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2.共同投標廠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共同投標(限兩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考量本工程採購案之主要工程材料屬一般規格,爰無須訂定特別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事項如下:
(⼀)第64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之登記執照(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因目前法令工廠登記改採登記制,不再核發工廠登記執照,爰將該項刪除。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因無此名稱之公會會員證,爰將該項刪除
(⼆)修正外標封、投標須知第27條、第35條、第64條。
(三)已電⼦領標之釋疑之期限:⾃第1次更正公告刊登⽇起算⾄
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之⽇⽌。廠商,請⾄「政府電⼦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之招標文件電⼦檔。
(四)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五)廠商就第1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第1次更正公告刊登⽇起算⾄
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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