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王子維/07-5622689 陳金川/07-56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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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02254@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契約範圍外且為高雄港中島商港區相關廁所新建工程。
期間:本案履約及工程採購施作期間。
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本分公司棧4-3庫】)。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在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寄達或送達收件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本分公司棧4-3庫】。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注意事項〕:
(一)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切結書1」應填投標廠商名稱,廠商負責人應簽名或蓋章。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一、 工程建議書。
二、 押標金。
三、 工程採購標單。
四、 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五、 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 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7)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8)切結書1。
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規定。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供廠商閱覽,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