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2251@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600元;回信郵資:每份100元。圖費:新臺幣1,700元;回信郵資:每份200元。
截止投標
112/10/05 14: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4: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10/05 15: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10/06 14: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5622724)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電子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投標箱(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或「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特定資格:具有相當財力者。
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一、工程建議書。
二、押標金。
三、工程採購標單。
四、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每一頁均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
五、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4)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屬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者免付)。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6)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
(7)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
(8)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9)特定資格應附具之財力證明文件。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工程處機電科,電話07-5622553。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5622724。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第四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施工說明書及補充相關竣工圖、地質鑽探等資料,詳「更正公告說明及對照表」。
(二)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免費領取更正後之相關文件。
(三)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相關更正之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5 14: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4: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