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4078@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圖說費:新臺幣4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面購:請在規定期限內平日每天下午5點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納。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二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造林業或園藝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二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本採購案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空白標單「營業稅」一項所需金額需手動輸入。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5)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屬營造業者)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屬營造業者)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8)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9)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18頁)。
二、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763。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5622133。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如係依據「離島免徵營業稅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向主管澎湖地區營業稅稽徵業務之稅捐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可適用免徵營業稅之規定,則投標時營業稅乙項應以0報價(即詳細價目表之營業稅乙項應為0)。如營業稅乙項未以0報價,則決標後本分公司將不計給營業稅之金額,亦即5%之金額予以扣減,而非攤提至其他工項。
本採購案投標廠商如屬需徵營業稅之廠商,投標時應自行計算5%之金
額後報價,若未填或誤填營業稅金額,並以此標價總額辦理相關本採
購事宜,決標後之決標金額內含5%營業稅金額。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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