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3E190021 已決標公告

高雄港埠旅運中心室內裝修及雜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東開發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8,387,385
原始預算
$ 248,387,42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士益
聯絡電話 (07)5622341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黃士益
聯絡電話 (07)5622341
傳真號碼 (07)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2255@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02
原公告日 108/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800元;回信郵資:每份200元。圖說費:新臺幣1500元;回信郵資:每份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9 14:00
開標時間 108/04/09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國內(外)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投標文件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資格、價格與規格(服務建議書)合併一段投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標封內裝: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7.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17頁) 8.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9.押標金 10.工程採購標單(含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二)「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內政部登記許可)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17頁) 6.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7.押標金 8.工程採購標單(含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文件費 新臺幣800元;回信郵資:每份200元。
圖說費 新臺幣1500元;回信郵資:每份300元。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設計科,電話07-5622477。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電話07-5622341。
文件圖說購領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圖說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及圖說費(不領圖者免繳)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如需購圖,應分開加附郵資)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補充本案「室內裝修業」工地主任之設置,納入於工程契約第9條施工管理(三)規定之下。(詳契約稿第9條施工管理(三))。 (二)補傳評選須知參、評選項目及配分2.工程管理計畫內所載之施工預定進度之參考附表1 。(詳評選須知)。 (三)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免費領取更正後之相關文件。 (四)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更正及新增招標文件電子檔。 (五)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9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士益
聯絡電話
(07)5622341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黃士益
聯絡電話
(07)5622341
傳真號碼
(07)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2255@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02
原公告日
108/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800元;回信郵資:每份200元。圖說費:新臺幣1500元;回信郵資:每份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9 14:00
開標時間
108/04/09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國內(外)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投標文件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資格、價格與規格(服務建議書)合併一段投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標封內裝: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7.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17頁) 8.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9.押標金 10.工程採購標單(含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二)「室內裝修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內政部登記許可)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第17頁) 6.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7.押標金 8.工程採購標單(含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文件費
新臺幣800元;回信郵資:每份200元。
圖說費
新臺幣1500元;回信郵資:每份300元。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設計科,電話07-5622477。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電話07-5622341。
文件圖說購領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圖說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及圖說費(不領圖者免繳)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如需購圖,應分開加附郵資)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補充本案「室內裝修業」工地主任之設置,納入於工程契約第9條施工管理(三)規定之下。(詳契約稿第9條施工管理(三))。 (二)補傳評選須知參、評選項目及配分2.工程管理計畫內所載之施工預定進度之參考附表1 。(詳評選須知)。 (三)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免費領取更正後之相關文件。 (四)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更正及新增招標文件電子檔。 (五)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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