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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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與本案工程相關工項。
期間:本案履約期間。
金額: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二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圖說費:新臺幣11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電子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詳施工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綜合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開標方式
:
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封裝。
投標文件
:
(一)證件封內裝: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4.各該業登記證本。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
7.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第17頁)。
8.公司信用證明。
9.押標金。
(二)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274。
招標圖說購領期限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電話07-5622185。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
(一)郵購:請在等標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及圖說費(不領圖者免繳)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如需購圖,應分開加附郵資)用期限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臨海二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1樓服務台或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決標原則
: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
(一)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該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三)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二次招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