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2254@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回信郵資:每份100元。圖費:新臺幣3000元;回信郵資:每份100元。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電子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投標箱(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詳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990日曆天,餘詳契約及施工說明書內相關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特定資格:下列二項均須符合
1.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
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第一、二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三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一、工程建議書。
二、押標金。
三、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每一頁均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
四、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5)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7)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8)切結書(詳投標須知第18頁)。
(9)特定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及「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
餘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工程處設計科,電話07-5622481。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5622106。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詳細價目表或單價分析表之各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非以電腦鍵入後列印者,視為無效標。
(二)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第1次更正***
〔更正事項〕:
1.更正「外標封」:截止投標時間原為109年6月2日12時0分,更正為109年6月9日15時0分。
2.更正「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規定,原開標時間109年6月2日14時0分更正為109年6月9日16時0分。
3.更正「投標須知:第七十九點」規定,增列投1處投標文件收件地點並刪除電子投標文字。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或本分公司第一辦公廳一樓(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逾時無效。
〔領取更正招標文件〕:
(一)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攜帶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免費領取:投標須知及外標封各1份。
(二)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更正電子檔。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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