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2254@twport.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700元;回信郵資:每份100元。圖費:新臺幣2000元;回信郵資:每份200元。
開標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電子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投標箱(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考量本採購案工程內容及規模屬一般性土建工程,並無特殊專業技術工法,爰本案經討論不另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8)廠商信用證明。
(9)切結書(詳投標須知第17頁)。
餘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招標文件規定。
〔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光碟片封(內附CD或DVD片)。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開發建設處設計科,電話07- 5622806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電話07- 5622106。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廠商領標所附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單價分析表僅供核對光碟片內電子檔之用,廠商投寄之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應從已鍵入價格電子檔之光碟片中列印(單價分析表除另有規定外,不須列印),其各項作業應依「工程採購投標標單電腦檔作業說明書」相關規定辦理。
(二)詳細價目表或資源統計表之各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非以電腦鍵入後列印者,視為無效標。
(三)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所稱「高雄港務局」、「本局」係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第1次更正***
〔更正事項〕:
(一)「履約地點」更正為: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二)「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結果」更正為: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部分項目檢核結果為「未完成」,且已報經上級機關同意或授權。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第2次更正***
〔更正事項〕:
(一)更正「空白標單(PCCES格式)」檔案。
(二)更正「空白標單(Excel格式)」檔案。
上列修正內容詳如「第2次更正公告對照表」。
〔領取更正招標文件〕:
(一)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請攜帶發票至本分公司採購管理科免費領取:更正「估價用之空白標單」1份、「第2次更正公告對照表」1份,及更正「光碟片」(內含更正後之PCCES 格式與EXCEL 格式電子檔)1 片。
(二)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更正及新增電子檔。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第3次更正***
〔更正事項〕:
(一)更正「外標封」。
(二)截止投標時間原為106年7月31日上午9時30分,更正為106年8月3日上午9時30分。
(三)開標及審查證件原為106年7月31日上午10時30分,更正為106年8月3日上午10時30分。
(四)更正「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九、十二、十七、二十二、二十八、三十三點。
〔領取更正文件圖說〕:
(一)已購領紙本招標文件圖說之廠商,請攜帶發票至本分公司採購管理科免費領取:「外標封」2頁及「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1份。
(二)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更正電子檔。
〔其他〕:未更正事項仍照已公告之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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