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2255@twport.com.tw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回信郵資:每份150元。圖說費:新臺幣2900元;回信郵資:每份500元。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全數竣工。(詳施工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之廠商。
3.具有室內裝修施工資格之室內裝修業之廠商。
附加說明
第一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二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工程概要
高雄市歷史建築棧二庫、棧二之一庫修復及再利用工程-機電、裝修及景觀工程及其周邊區域之裝修工程、水電空調設備工程、避難逃生設備工程、景觀構造、景觀工程等工項。
投標文件
1.甲等綜合營造業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 。
(4)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第16頁)。
2.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之廠商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第16頁)。
3.具有室內裝修施工資格之室內裝修業之廠商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第16頁)。
(二)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磁片封(內附磁片或光碟片)。
文件費
新臺幣1000元;回信郵資:每份150元。
圖說費
新臺幣2900元;回信郵資:每份500元。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處,電話07-5219000-5116。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電話07-5622341。
圖說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及圖說費(不領圖者免繳)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如需購圖,應分開加附郵資)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注意事項
(一)廠商領標所附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僅供核對電腦檔磁片之用,廠商投寄之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應從已鍵入之電腦檔磁片中列印,其各項作業應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工程採購投標標單電腦檔作業說明書」相關規定辦理。
(二)詳細價目表或資源統計表之各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非以電腦鍵入後列印者,視為無效標。
(三)詳細價目表內之總價及資源統計表內之總價互不相同時,視為無效標。
(四)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五)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應從第1頁影印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採購管理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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