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E-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高雄港區倉棧及辦公廳舍等建築設施屋頂及外牆鋼板維護與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宸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30,000
原始預算
$ 14,738,10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楊政嘉/採購:蔡聿雯
聯絡電話 (07)5622131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
聯絡人 工程:楊政嘉/採購:蔡聿雯
聯絡電話 (07)5622131
傳真號碼 (07)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4594@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14,738,107元整,總採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4,738,107元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0,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履約項目與原契約相同者,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倘有另行增加合約外之工程項目,則以新增單價方式議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5 11:30
開標時間 115/05/05 14:00
開標地點 棧4-3庫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郵寄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 ⿎⼭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預估採購金額用罄,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 家廠商之限制。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預估採購金額用罄,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開標⽅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廠商資格為綜合營造業: 1、押標⾦。 2、⼯程採購標單。(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3、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載有「營業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該業登記證證書影本。 9、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10、本標案電⼦領標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11、工程建議書(含附件)。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763。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1。 〔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 〔安衛等費⽤〕:依決標⾦額總價調整各項單價時,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以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為契約單價;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污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契約單價不得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項⽬單價以廠商報價為契約單價。 〔廉政規定〕: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電⼦領標規定〕: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附註〕: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6)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7)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楊政嘉/採購:蔡聿雯
聯絡電話
(07)5622131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
聯絡人
工程:楊政嘉/採購:蔡聿雯
聯絡電話
(07)5622131
傳真號碼
(07)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4594@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14,738,107元整,總採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4,738,107元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0,000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履約項目與原契約相同者,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倘有另行增加合約外之工程項目,則以新增單價方式議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5 11:30
開標時間
115/05/05 14:00
開標地點
棧4-3庫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之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郵寄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 ⿎⼭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預估採購金額用罄,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 家廠商之限制。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預估採購金額用罄,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開標⽅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摽文件〕: ⼀、廠商資格為綜合營造業: 1、押標⾦。 2、⼯程採購標單。(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3、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載有「營業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該業登記證證書影本。 9、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10、本標案電⼦領標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11、工程建議書(含附件)。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763。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1。 〔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公開評選後再邀評選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 〔安衛等費⽤〕:依決標⾦額總價調整各項單價時,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以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為契約單價;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污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契約單價不得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項⽬單價以廠商報價為契約單價。 〔廉政規定〕: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電⼦領標規定〕: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附註〕: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6)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7)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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