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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唐源謄(075622761)/採購-林芋如(0756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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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03760@twport.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契約金額上限新臺幣7,150,301元整(含營業稅),總採購金額上限新臺幣9,000,000元整(含營業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849,699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履約項目與原契約相同者,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倘有另行增加合約外之工程項目,則以新增單價方式議價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棧4-3庫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棧4-3庫⼯務科投標箱(⾼雄市⿎⼭區蓬萊路1-20號),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預估採購金額用罄,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機關因素須辦理提前或延長結案,則以此優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契約為開口契約,各批次之工期甚短,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第⼀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次開標,開標時不受三
家
〔開標⽅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次投標 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標封內,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 之標封分別裝封,⼀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7.當年度(114或115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明(屬土木包工業應附具之文件,綜合營造業免附)。
8.當年度(114或115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影本。(屬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文件,土木包工業免附)。
9.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0.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1.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標單封內裝: ⼯程採購標單、詳細價⽬表〔標單〕、單價分析表〔標單〕。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761〔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334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公告招標之⽇起⾄截⽌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式〕: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 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一)投標廠商以銀⾏出具之「押標⾦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時,該保證書 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負責⼈或代表⼈簽署,加蓋本⾏印信或經 理職章後⽣效。」,應請該⾏負責⼈或代表⼈簽署,並加蓋該⾏印信或經理 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 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 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20號) 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採電⼦領標者並請 詳閱「電⼦領標注意事項」之電⼦檔。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 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