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M2-0859 已決標公告

中興立體交叉道周邊指示牌更新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禹進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0,000
原始預算
$ 416,487
底價金額
$ 382,600
決標折數
99.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程:蔡賢龍 / 採購:張沁綾
聯絡電話 (07)5622164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程:蔡賢龍 / 採購:張沁綾
聯絡電話 (07)5622164
傳真號碼 (07)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2163@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3 11: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8/14 11: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8/13 15: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8/14 11: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5622164)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郵寄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棧4-3庫,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工作天,餘詳契約及施⼯說明書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編號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E603110冷作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6 交通標示工程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2次招標,開標時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投標文件〕: 一、廠商資格為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1、押標⾦。 2、⼯程採購標單。(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3、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該業登記證證書影本。 9、當年度該業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10、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廠商資格為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編號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E603110冷作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6 交通標示工程業: 1、押標⾦。 2、⼯程採購標單。(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3、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不必分裝證件封、價格封,請將投標文件依序全部封裝於「投標封」內(⼀包)即可。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機電修繕科,電話07-5622164。〔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85。
其他:領取招標文件⽅式及地點 :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安衛等費⽤ :依決標⾦額總價調整各項單價時,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以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為契約單價;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污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契約單價不得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項⽬單價以廠商報價為契約單價。
其他:廉政規定 :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其他:電⼦領標規定 :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其他:附註 :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仍應檢附營業稅繳稅相關證明文,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6)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7)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8)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程:蔡賢龍 / 採購:張沁綾
聯絡電話
(07)5622164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程:蔡賢龍 / 採購:張沁綾
聯絡電話
(07)5622164
傳真號碼
(07)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2163@twport.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3 11: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8/14 11: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8/13 15: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8/14 11: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5622164)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郵寄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棧4-3庫,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逾時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工作天,餘詳契約及施⼯說明書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編號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E603110冷作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6 交通標示工程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招標文件作廢,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為第2次招標,開標時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投標文件〕: 一、廠商資格為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1、押標⾦。 2、⼯程採購標單。(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3、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該業登記證證書影本。 9、當年度該業公會會員證影本(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加入公會)。 10、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廠商資格為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編號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E603110冷作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6 交通標示工程業: 1、押標⾦。 2、⼯程採購標單。(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3、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7、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本標案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不必分裝證件封、價格封,請將投標文件依序全部封裝於「投標封」內(⼀包)即可。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機電修繕科,電話07-5622164。〔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85。
其他:領取招標文件⽅式及地點
: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安衛等費⽤
:依決標⾦額總價調整各項單價時,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以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為契約單價;若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經費項⽬單價、空氣污染及噪⾳防制設施經費項⽬單價⾼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者,則該項⽬契約單價不得低於本分公司所訂底價之同項⾦額,⼈⼒項⽬單價以廠商報價為契約單價。
其他:廉政規定
:得標廠商應簽署本分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本告知書並列入契約文件中。
其他:電⼦領標規定
:每1個電⼦領標只能作為1家廠商投標之⽤,如作為2家或以上廠商投標之⽤,會被認為有異常關聯之情形,或涉及借牌或出借牌照等之違反規定⾏為。
其他:附註
: (1)本分公司因故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最近⼀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仍應檢附營業稅繳稅相關證明文,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6)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投標廠商可⾃「全國商⼯⾏政服務入⼝網」網站>查詢、列印(須列印出營業項⽬)並檢附。 (7)本分公司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更正公告,廠商須隨時注意機關刊登於⼯程會之異動公告。 (8)電⼦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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