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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2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之用。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證明文件:
1. 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3)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 納稅證明影本。
2. 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附廠商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
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用)、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影印本、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採購標單、詳細標單等封裝於「投標封」內。
二、
招標文件、附件及數量
詳招標文件清單〈廠商購領招標文件,請依文件清單點數;若有短少、缺頁或不明時,應儘速補領,否則廠商應自負責任〉
三、
諮詢電話
工程諮詢:傅小姐06-2925756#2133;採購招標:郭小姐06-2925756#2132。
四、
附註
〈本分公司(處)因故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截止收件時間亦順延至開標30分鐘前〉〈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參加,未派員到場者,視同自願放棄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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