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E-101 已決標公告

「安平商港竹溪橋伸縮縫汰換工程」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185
原始預算
$ 244,650
底價金額
$ 239,800
決標折數
91.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機關代碼 3.15.8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怡岑
聯絡電話 (06)2925756#2132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安平港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郭怡岑
聯絡電話 (06)2925756#2132
傳真號碼 (06)2655769
電子郵件信箱 T03917@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2 09:30
開標時間 111/11/22 10:00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證明文件: 1. 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3)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 納稅證明影本。 2. 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附加說明 一、
應附廠商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 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用)、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影印本、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採購標單、詳細標單等封裝於「投標封」內。 二、
招標文件、附件及數量 詳招標文件清單〈廠商購領招標文件,請依文件清單點數;若有短少、缺頁或不明時,應儘速補領,否則廠商應自負責任〉 三、
諮詢電話 工程諮詢:傅小姐06-2925756#2133;採購招標:郭小姐06-2925756#2132。 四、
附註 〈本分公司(處)因故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截止收件時間亦順延至開標30分鐘前〉〈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參加,未派員到場者,視同自願放棄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怡岑
聯絡電話
(06)2925756#2132
機關代碼
3.15.86.3
單位名稱
安平港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郭怡岑
聯絡電話
(06)2925756#2132
傳真號碼
(06)2655769
電子郵件信箱
T03917@twport.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2 09:30
開標時間
111/11/22 10:00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新港路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技師事務所。 (二) 應附具證明文件: 1. 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印本。 (3)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4) 納稅證明影本。 2. 如屬技師事務所者,應提送下列證明文件: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附加說明
一、
應附廠商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
載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使用)、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影印本、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採購標單、詳細標單等封裝於「投標封」內。 二、
招標文件、附件及數量
詳招標文件清單〈廠商購領招標文件,請依文件清單點數;若有短少、缺頁或不明時,應儘速補領,否則廠商應自負責任〉 三、
諮詢電話
工程諮詢:傅小姐06-2925756#2133;採購招標:郭小姐06-2925756#2132。 四、
附註
〈本分公司(處)因故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截止收件時間亦順延至開標30分鐘前〉〈本採購案不分段開標,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參加,未派員到場者,視同自願放棄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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